江门市江海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4-07 17:32 浏览数:-
黎慧敏:
我局于2026年4月1日对你方作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请你作为黎家洪的个人财产继承人,以所得黎家洪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偿还债务,承担黎家伟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我局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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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慧敏(身份证号码:441223********2349) : |
你的父亲黎家洪是个体户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社会信用代码:92440704MA55TB3C6H)的经营者,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2022年11月26日黎家洪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的债务应以黎家洪的个人财产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经查,你于2025年9月8日申领了黎家洪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你作为黎家洪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应以所得黎家洪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社会信用代码:92440704MA55TB3C6H,经营者:黎家洪)的工伤死亡职工 黎家伟 ,身份证号码: 441223********2353 ,其家属反映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不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情况是否属实,请你单位进行确认。 |
反馈意见: |
经核实,本人及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属于下列 (请填列“第几种情况”): |
一、上述情况属实,本人及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二、上述情况属实,本人及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无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保经办机构将对该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同时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并按规定抄送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跟踪核实)。 |
三、上述情况不属实,本人及江海区广浩食品加工场已经按规定支付了该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共支付 元(请提供相关收据或银行凭证)。 |
同时 (填“存在”或“不存在”)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 (填列“同意”或“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足额支付。 |
签收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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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26年4月1日 |
注:此通知若是通过邮寄送达,请你于收到本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速递回我单位,否则我单位将按第二种情形处理。 |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邮编: 529000 经办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50-3814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