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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职业伤害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3-10 16:4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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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鸿:

  本局受理你本人(身份证号码:4407032007********)申请职业伤害确认一案后,本局经调查核实现已依法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决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江海人社工认〔2026〕1号),现按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职业伤害结论书,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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