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东易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任洪俊于2024年10月16日在工作期间突发不适而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已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电话一直不接听无法联系,寄送公司注册地址及法人(赵毅成)身份证地址均退件,无法送达编号〔2025〕5113523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按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书,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