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12-26 09:40 浏览数:-
何水清:
我局于2025年12月15日对你方作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请你方承担陆云娟的伤残待遇。因我局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
|
何水清(身份号码:362131********001X) : |
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2024〕271018号),江门市乐的美光电有限公司的职工陆云娟(身份号码:452523********2007)于2024年06月17日在下班途中所受的事故伤害,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
依据(2025)粤0704民初151号《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何水清需承担陆云娟的工伤相关费用。经执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2025)粤0704执236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陆云娟委托陈斌向我局提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的申请。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医疗费支付情况反馈我局。 |
反馈意见: |
经核实,本人属于下列 (请填列“第几种情况”): |
一、上述情况属实,本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二、上述情况属实,本人无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保经办机构将对该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同时取得要求你本人偿还的权利。 |
三、上述情况不属实,本人已经按规定支付了该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共支付 元(请提供相关收据或银行凭证)。 |
同时 (填“存在”或“不存在”)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本人 (填列“同意”或“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足额支付。 |
签收人: |
年 月 日 |
|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25年12月15日 |
注:此通知若是通过邮寄送达,请你于收到本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速递回我单位,否则我单位将按第二种情形处理。 |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邮编: 529000 经办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50-3814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