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海府〔2025〕6号)文件规定,2023 年、2024 年认定且仍在职的实用型人才,在本意见实施前已购房未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的,需在本意见实施后一个月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按照《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江海府〔2023〕5号)执行,即被评为“实用型人才”后,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江海区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宅或人才安居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我局对实用型技能人才提交的购房补贴进行了审核,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2025年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拟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12月22日—12月26日)内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社局402室。
附件:2025年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拟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3820202。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