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江海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高新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内,整合了“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江海分中心”服务平台资源,专区坚持制造业当家和高质量发展主线,紧紧围绕“人才倍增”工程要求,立足江海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积极报名。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开展一系列人才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辖区企业管理层和技术领域人才开展“企业互访”活动。摸排辖区有技术合作需求的企业,组织企业的管理层或技术骨干开展互访,促进本地不同企业间人才交流及技术供需对接,要求累计参与人员不少于40人次。
(二)举办人才交流沙龙。挖掘辖区潜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信息,组织其与近年来新认定的各类人才举办交流沙龙,宣传介绍最新的人才认定/评定标准、我区“人才服务联盟优待项目”、人才出入境签注等政策,扩大新引进人才的朋友圈,增强人才归属感。要求累计参与人员不少于40人次。
(三)开展高层次人才对外交流。组织辖区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赴珠三角内周边城市参加大型技术交流展会,如高交会、人工智能大会等,参加学术论坛,扩宽眼界和思路。要求累计参与人员不少于30人次。
(四)组织亲子科普研学活动。组织辖区各类人才及其子女参观走访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普基地,提升青少年对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的认知,提升人才在江海区凝聚力,要求累计参与人员不少于45人次。
二、项目总预算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商务条款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服务全部工作。
(二)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宣讲活动组织、资料设计、物资购买、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办公及税费等报价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五、验收考核目标
(一)考核目标
1.人才“企业互访日”活动,开展4场,每场活动规模不少于10人;
2.开展初见面·江海区人才交流沙龙人才活动2场,每场活动规模不少于20人。
3.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之旅1场,活动规模不少于30人。
4.开展亲子科普研学活动3场,每场活动规模不少于15人。
(二)考核计算
实付结算款=合同成交价*考核得分,如实际结算款低于总价款的70%,则供应商应退还相应差价。
(三)考核办法
六、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0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8.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9.能够为活动对接的专家团队、企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资源情况(分类列出名单);
10.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
11.本项目初步执行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联系人:谭泳钊,联系电话:0750-3820202。
七、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八、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标准
2.报价表
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