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鑫宝挂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员工吴善海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确认,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于2025年6月19日作出确认,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9月28日为停工留薪期。因电话一直不接听无法联系,寄送公司法人居住地址拒收退件,无法送达编号:〔2025〕江海停薪确认130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现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编号:〔2025〕江海停薪确认130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如对本确认结论不服的,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