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鑫宝挂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员工吴善海申请的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拾级的鉴定意见。因电话一直不接听无法联系,寄送公司法人居住地址拒收退件,无法送达编号〔2025〕138651号《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现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编号〔2025〕138651号《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也可以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