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海区壹加贰烤肉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海瑞):
本局受理甄龙飞就甄强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工作期间突发不适而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已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原江海区壹加贰烤肉店(个体工商户),已于2025年2月14日注销,联系经营者(李海瑞)电话一直不接听无法联系,寄送经营者(李海瑞)身份证地址拒收,无法送达编号〔2025〕2178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按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工伤认定决定书,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