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超先生:
我局于2025年1月9日对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请你退回多领取的定期失业待遇人民币共1500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关于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68号)第三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谢超 :
我单位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1500 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 80020000021685945
开户银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附言:谢超退回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750-381898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社保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待遇股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