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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1-15 16:4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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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运松先生:

  我局于2025年1月9日对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请你退回多领取的定期失业待遇人民币共9058.02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马运松 :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612430********1316)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2 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9058.02 元,大写 玖仟零伍拾捌元零贰分 。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 80020000021685945

  开户银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附言:马运松退回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50-381898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社保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待遇股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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