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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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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合作项目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1-01 17: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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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力促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项目征集人)就建设和运营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机构,现将有关需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

  二、合作机构资格要求

  (一)合作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合作机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活动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的参与。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不得参与征集活动。

  三、合作模式

  由项目征集人与合作机构签订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服务合作协议,全权委托合作机构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由项目征集人免费提供场地。合作机构按照《广东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引》建设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按市场化方式运营,自负盈亏,承担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用),项目征集人不另外支付运营服务费。

  (一)管理机构。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由项目征集人负责指导管理,引进合作机构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项目征集人负责指导和监督合作机构按规定落实各项工作,参与管理制度、运营规划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二)合作机构。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引进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的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包括日常运营、就业服务、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公益招聘会等;负责固定场地使用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设备维护维修、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场地使用管理)等,并按照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业务,每年向项目征集人提交年度运营工作报告。

  四、合作需求

  (一)项目概况。场地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海伦心苑11号幸福邻里汇2楼,综合运用场地实际条件,计划设置六大功能分区:

  1.职业介绍区:用于求职(用工)登记、岗位推荐服务。

  2.对接洽谈区:用于供需双方开展对接洽谈。

  3.信息发布区:用于发布求职和用工信息。

  4.便民服务区:供零工人员休息等候、遮风避雨、防暑防寒,并提供饮水、共享充电等服务。

  5.综合服务区:用于提供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劳动维权(含欠薪咨询、纠纷收集或调处)等服务。

  6.自助服务区:用于摆放自助服务一体机等自助设施设备。

  (二)服务内容。合作机构按照广东省零工市场建设要求,对江海区零工市场进行基础建设(装修、户外广告、场地布置等),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设施等,为辖区内零工人员和企业提供日常标准化服务,打造成为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

  五、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运营协议期限12个月。

  六、双方职责

  (一)项目征集人职责

  1.提供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供合作机构参考,指导合作机构开展零工服务;

  2.协调幸福邻里汇提供江海区零工市场场地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3.指导合作机构建立健全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管理相关配套制度;

  4.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协助合作机构开展江海区零工市场宣传推广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或机构,协助合作机构申报和认证相关资质,推动江海区零工市场高质量运营发展。

  (二)合作机构职责

  1.建立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管理相关配套的工作和服务制度。

  2.按照江海区零工市场功能定位,完善江海区零工市场功能配套,包括:零工市场功能区、宣传专栏、入口指示牌、办公区域设计和建设,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网络、自助服务机等设施设备。优化江海区零工市场环境,做好文化氛围营造(墙面标语标识、内景展示、装饰更换等)。

  3.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合理设置服务开放时间,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培训报名、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签订指导、维权咨询(含欠薪纠纷收集)等“一站式”服务。

  4.收集发布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以及小时工、日结工等招聘信息,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为用工主体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零工服务。

  5.加强综合帮扶服务,专项整理推送有针对性的零工信息,提供劳动维权源头防范、投诉咨询、快速调裁服务。

  6.配合管理机构做好江海区零工市场日常交流考察、参观调研等接待工作;定期向项目征集人报告运营情况、工作计划、活动信息等。

  7.负责江海区零工市场的场地管理,包括清洁保洁、设备保管、维修维护等。合作机构作为江海区零工市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江海区零工市场安全管理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为资格标,不设报价。 

  八、报名所需材料(有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要留有联系电话);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bina.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网页截图,要求提供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报名止日前的截图时间。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7.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8.提供相关的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9.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ghai.gov.cn/bwbj/rlzyhshbzj/)

  十、评价办法

  本次项目通过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确定合作机构。采购评价小组按照本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对应征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计算出所有应征人的综合得分。采购评价小组完成评价工作后出具评价结果,按照综合得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序名次,优先选择排名第一的为合作机构,若只有1家应征机构报名,则对该应征机构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评价结果和合作机构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2.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5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司徒先生,3821912。


  附件:合作机构评分参考标准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合作机构评分参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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