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2万元内
三、服务时间
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四、服务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本省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备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专业团队,至少包含两名以上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员或具备调解员资格的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六、服务内容及业务量测算
(一)法律解释以及仲裁引导服务
法律解释以及仲裁引导服务费按服务月数计算,该服务包括对劳动争议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解释、指导填写及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费按调解案件宗数计算,该服务包含在立案前或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的,调解成功,每宗给予报酬;调解不成功,不支付费用。
七、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
(二)评审步骤:采购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照评分细则,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人员配备、专业能力、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并在采购方官网进行公布。
八、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内容包括报价表、供应商情况简介、主要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近3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服务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建设、服务资源、设备设施、经营服务资质等)
(三)配备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技能证书及资质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资料应当整理成册,一式叁份,一并封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一)公告期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17:30止。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地址: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社大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3820080)。
(三)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项目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项目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