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一名人员一次性享受5000元的补贴。”现我区1家次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共吸纳3名脱贫人员,补贴合计15000元。我局对2024年3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进行了审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用人单位申请2024年3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3月21日—3月26日)内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崔春苗 电话:0750-3820961。
附件:2024年3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