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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1-24 16: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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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汪坚:

  我局于2024年1月19日向你方发出《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更正通知》,告知你方《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江海社稽(2023第13号)中:“由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赔付李洁莹相关丧葬补助金785020元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4916元,合计829936元。”应为“由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赔付李洁莹相关丧葬补助金44916元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合计829936元。”因我局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五条和第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更正通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更正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更正通知

  单位名称: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4WQDUK55

  法定代表人:汪震鸣

  住址:江门市江海区科苑西路12号2幢首层之一

  汪坚(身份证号:3623341985********)

  户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晓起湖村55号

  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对你方作出《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江海社稽(2023第13号),并于2023年11月20日对你作出《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现更正说明如下:

  《江海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江海社稽(2023第13号)中:“由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赔付李洁莹相关丧葬补助金785020元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4916元,合计829936元。”应为“由江门市鑫光美照明有限公司赔付李洁莹相关丧葬补助金44916元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合计829936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93586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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