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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26 17:1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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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62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梳理制定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行使层级

减免材料名称

1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

市、县区

章程和管理制度证明

2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转移接续

市、县区

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3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工亡待遇申领(用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市、县区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4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用于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

市、县区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5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市、县区

出国(境)定居证明

6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市、县区

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7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市、县区

社会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8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市、县区

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市、县区

死亡、失踪、被留置或判刑等的证明材料

10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申领

市、县区

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须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11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申领

市、县区

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材料

12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申领

市、县区

1.参保人死亡证明;2.直系家属与参保人关系证明;3.定居国护照等相关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

13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共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市、县区

继承人与参保人员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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