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现我局对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了审核,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用人单位申请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12月1日—12月7日)内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彭玉莲 电话:0750-3820961。
附件: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单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