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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赴外校园招聘项目组织实施服务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24 16: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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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倍增”工程,围绕江海区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精准宣传推介江海区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打造“乐业五邑”就业工作品牌,引导青年学子关注江门、了解江门、建设江门,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升本地高校毕业生留江率,吸引外地高校学子来江返江就业创业,我局拟采购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赴外校园招聘项目组织实施服务。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积极报名。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收集江门市江海区代表企业应届生人才需求,组织企业赴省内、省外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不少于12场专场推介招聘活动,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精准匹配、定向信息推送、专业人才顾问电话精准邀约、城市形象展示、人才政策发布、才企供需洽谈等方式,为江门市江海区代表企业引进一批应届生人才,助力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物料设计

   针对本项目的意义和目的,设计整套的形象资料和物料。

前期

宣传

网络宣传

  在网络、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以视频或图文的方式,发布项目相关信息,宣传人才政策,展示江门风采,发布企业需求,吸引人才关注

现场宣传

  在目标院校内部以视频或图文的方式,发布项目的相关信息。唱响侨都声音,宣传人才政策,展示湾区城市江门风采,发布高新区企业需求,吸引人才关注。

定向宣传

依据江门的产业需求,通过大数据的方式,面向高校应届生,以文案的形式,定向发送招聘的文案信息。唱响侨都声音,宣传人才政策,展示湾区城市江门风采,发布高新区企业需求,吸引人才关注。

人才

预约

大数据

筛选

  依据江门产业需求,通过大数据的方式,筛选出与江门市江海区产业相关的应届生人才。

项目专线

  设置项目专线电话或网站专区,接听来电咨询或网络咨询,及时回复咨询问题。

人工预约

  安排人力资源招聘顾问以电话的方式与江门产业相关的应届生人才一对一沟通,线下校园大使定向引流;传递侨都声音,宣传人才政策,展示江门风采,发布企业需求,吸引人才关注。

会务

执行

会场布置

  安排专业团队,根据项目的要求,租赁会场、设备,并对会场进行包装布置,呈现活动所需的环境和氛围。

拍照摄像

  安排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主持礼仪

  安排主持人1人,礼仪人员2人,负责全程司仪主持及相关礼仪活动。

会务物资

  安排专业团队,准备项目所需物资,例如:水、笔、纸、口罩、项目专用文化袋、笔记本等。

交通车辆

  江门市江海区企业代表等一行到每所目标院校来回差旅安排。

餐食

安排企业代表、工作人员等每场线下活动约25人工作餐。

  会后跟进

  安排人力资源招聘顾问在活动结束后一对一的与有意向来江门市江海区企业工作的应届生人才展开沟通,解决相关疑惑,协调面试与入职等引才细节工作。

  后期报导

  针对活动的意义、目的、成果,撰写新闻通稿,并在官方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放大活动的整体效果。

  效果要求

1.项目总参会企业不少于250家次;

2.现场参加活动人数合计不少于2400人;

3.企业招聘岗位总数累计不少于1000个;

4.参会企业满意率达90%。

  项目管理

  1.配备专业团队:负责项目管理及执行、方案策划、宣传策划等;

  2.文案输出:输出整体设计、策划以及主持稿等文案工作;

3.材料整理:需求、解决方案等相关资料整理,赛事结束后一次性打包交付给主办方。

  二、项目总预算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商务条款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服务全部工作。

  (二)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宣讲活动组织、参加活动人员食宿安排、资料设计、物资购买、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办公及税费等报价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合同总金额的7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的30日内,根据考核结果,将余下应付项目尾款一次性支付成交供应商。

  五、验收考核目标

  (一)考核目标

  1.现场招聘会总参会企业不少于250家次。

  2.现场参会总人数不少于2400人。

  3.企业招聘岗位数累计1000个以上。

  4.参会企业满意率达90%。

  (二)考核计算

  实付结算款=合同成交价*考核得分,如实际结算款低于总价款的70%,则供应商应退还相应差价。

  (三)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权重

  计算标准

  参会企业数量

  累计250家次以上企业

  30

  按达成率计算

  现场参会人数

  累计2400人以上

  30

  按达成率计算

  招聘岗位数

  累计1000个以上

  20

  按达成率计算

  企业满意率

  参会企业满意率达90%

  20

  按达成率计算

  注:1.招聘岗位数:按参会企业实际发布的岗位数量。

  2.企业满意率计算方式:回收的《招聘会情况反馈表》评价满意

  总数÷回收《招聘会情况反馈表》总数(以回收到到场参会企业

  填写的《招聘会情况反馈表》的90%以上方可成立,否则按到场

  参会企业数)=满意度。

  六、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0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5室。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8.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9.能够为活动对接的专家团队、企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资源情况(分类列出名单);

  10.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

  11.本项目初步执行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3821912。

  七、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八、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标准

             2.报价表

            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

项目综合评选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指标

得分

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效果(60分)

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根据响应人对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评审,包括响应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背景、意义和内容,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与重点与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以及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


策划执行方案

(10分)

根据响应人的策划执行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方案是否全面完整、进度是否合理、组织能力是否能实现、内容是否详实、条理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强、是否详细阐述各阶段的工作等。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25分)

根据响应人拟投入的服务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在人员数量、能力水平、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


服务资源对接能力

(15分)

根据响应人能够对接的专家团队、企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资源情况进行评审。


以往类似项目承办经验、效果(30分)

经验业绩

(25分)

根据响应人近五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办过政府部门委托且由地级市(含)以上政府部门牵头主办的类似活动的业绩进行评审。


服务资质情况

(5分)

根据响应人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有大型人力资源或人才活动组织策划服务类别。


价格评分(10分)

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报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选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说明

数量单位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总计费用





附件3

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致: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单位提供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由市场监管部门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相关单位登记证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我方自然人身份证明。

  2. 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各类资质证书。

  3. 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我方单独参加响应,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

  我方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否则,我方愿意放弃成交的权利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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