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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10 09: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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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坤阳女士:

  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对你作出《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江海社保退字〔2023〕031号),请你退回多领取的定期失业待遇人民币共1762.88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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