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规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每年按照平均每个不高于 1.2 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补助”。2022年度我区外海、礼乐、江南街道均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现给予各街道基层服务经费补助12000元。上述3个街道共36000元,用于开展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江海区2022年基层服务经费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9月6日—9月12日)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崔春苗 电话:0750-3820961。
附件:江海区2022年基层服务经费补助名单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