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高新区(江海区)留学归国人才驿站运营机构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8-31 17:0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才倍增”工程、邑青人才汇聚行动,全面推进江海区“内外融合”“人才强区”行动计划,支持建设高新区(江海区)留学归国人才驿站(以下简称驿站),搭建留学归国人才交流互动载体,提升留学归国人才服务品质,加快留学归国人才和华侨华人人才资源集聚,现对驿站运营机构进行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高新区(江海区)留学归国人才驿站运营。

  二、服务内容

  (一)加快海外境外人才集聚。充分发挥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留学归国人员自身广泛的国内外人脉资源和中外文化沟通的丰富经验,打通海外、境外、出国留学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及交流合作网络,不断拓展海外、境外引才渠道,推动更多外籍人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留学归国人才汇聚江海。

  (二)支持留学归国人才创新创业。为留学归国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政策咨询、技术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系列服务,积极落实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人才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留学归国人才落户江海创新创业。

  (三)营造浓厚的尊才爱才氛围。充分发挥驿站服务人才作用,为留学归国人才在入驻驿站期间提供办公、食宿、参观考察、洽谈对接和生活保障服务。

  三、运营机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2、提交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楼402);

  咨询电话:谭先生 0750-3820202。

  3、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资料

  (1)企业或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统一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2)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年检)及近三年业绩介绍;

  (4)相关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5)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承诺;

  (8)驿站运营工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营工作计划、留学归国人才交流活动举办计划、目标绩效等);

  (9)曾开展类似工作的经验材料。

  注: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jhqrcjsfwzx@jiangmen.gov.cn。

  五、审核确认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合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六、服务费用

  驿站每年总服务费用不超过11万元,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费总金额的75%给运营机构作为启动经费。运营后分别在2024年2月、2024年8月对运营机构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如评估结果合格,划拨余下25%的费用。

  七、服务评估考核

  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结束前将组织运营方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完成成果较好的,协商续签服务协议。成效较差的视情况重新开展对外征集新运营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