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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2023年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海分园场地租赁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7-18 17:1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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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海分园(简称“江海分园”)是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由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营管理的人力资源平台。为更好提供优质服务载体和舒适办公环境,实现人才资源聚集,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海分园场地租赁

  二、项目周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2023年8月-2024年7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场地资质:场地带装修,靠近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先,面积约1800平方米,场地应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必须权属清晰,保证在交接时无转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租赁期内,供应商不得将采购方租用的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转让、馈赠、外借等用途,否则因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向采购方赔偿半年的租赁费用。

  (二)水电公共设施:场地已通水、通电、办公室配置空调,可随时入驻使用。

  (三)场地布局及配套设施:在符合场地面积条件下,可提供不少于15间办公室,每间的建筑面积约在25-100平方米范围,且设有开放式公共洽谈区、提供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会议室。供应商保证租赁场地上盖建筑的设施配套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场地如非单层建筑需配备有电梯;场地内提供卫生设施,布局配置合理。提供不少于20个车位,且每辆每次不低于3小时免费时长供采购方开展公共服务使用(具体以双方协商的区域为准)。

  四、项目总预算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3万(含税全包价),包含完成“项目内容及要求”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首年月度租金和设备设施使用费合计不高于46元/平方米,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和最高单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项目款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采购后按月支付租金(具体以双方协商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承接主体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

  (3)供应商应拥有场地的所有权属,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

  (一)递交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7:00止。

  (二)递交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书面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场地权属证明材料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提供场所情况简介(包括供应商情况详细说明、所提供场地的基本情况、所提供场地的地理位置及平面示意图等)

  7.近五年来承接类似场地租赁项目业绩情况,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3829270

  八、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报价供应商资质、提供场地情况和报价进行综合评选,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标准

  2.报价表(模板)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标准.doc 附件2:报价表.doc 附件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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