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规定,企业与培训单位合作面向职工开展技能培训1-3年,并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可申领新型学徒制补贴。我局对辖区内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的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1日)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反映(电话:0750-3815952,联系地址: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社局505室) 。如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发放补贴。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