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5-22 14:56 浏览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江海人社监字〔2023〕第20号
欠薪单位:贵州汇海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电商生态城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49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琴
身份证号码:52222719****14042X
住址:贵州省德江县堰塘乡民主村下陈组
联系电话:156****7000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局在审查江海区麦克韦尔工地项目用工台账材料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未依法支付樊振荣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劳动报酬的情形。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立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该公告送达后一个工作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