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现组织开展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工作,请各街道积极宣传发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所在企业为江海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税50强的工业企业。在当前企业生产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年度工资薪金达10万元以上。(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人数100人以下可申报实用型技能人才1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人数超过100人的,每超过100人可增加申报实用型技能人才1名。)
二、申报材料
(一)2023年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请人近一年的工资薪金发放记录材料(以个税系统收入纳税明细为主,银行流水、工资条等辅助参考)
(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材料(仅子女入学需优待的申请人提供)。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内部评审公示后,将推荐人才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于2023年5月4日至5月30日工作日内提交至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社保大厅16号窗(可导航至江海区人社局,江海交警大队旁),其中《江门市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认定申请明细表》可编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hqrsjjycjyrcfwg@jiangmen.gov.cn。
企业内部评审公示相关的资料自行保存备查,无需提交。
附件:2023年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材料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