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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2023年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项目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4-23 17: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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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拟在我区范围内建设1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服务期限:二年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江门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企业或机构,主营业务应包含家庭保洁、母婴护理或家庭成员照料陪护等家政服务。(服务范围参考附件1)

  四、遴选原则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申报单位资质等,江海区人社局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1家建设运营单位。

  五、站点建设要求

  (一)场地设施。有固定场地,可利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场地要具备日常办公及网络运营条件。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社区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载体、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网点进行建设。

  (二)运营团队。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或服务主体,有较为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纳入实名制管理,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专项能力或培训经历,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三)规章制度。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指引等公开上墙。

  (四)服务能力。每个基层服务示范站年服务量300人次以上。按照所在街道(镇)要求,提供公益性家政服务。服务对象服务评价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五)统一名称和LOGO。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牌匾制作成不锈钢折边牌,LOGO统一使用省“南粤家政”工程形象标识。

  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单位要根据建站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培训、就业、服务等各项业务数据统计报送和台账管理,积极发掘优秀典型服务案例,定期收集上报相关数据和案例,强化站点宣传推广和运营工作的归纳总结。

  六、站点主要功能

  (一)家政服务。整合和链接各类资源,积极与社区医院、社区养老、社区助残、图书馆、休闲室、便民食堂等建立合作服务关系,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

  (二)技能培训。灵活多样地开展家政技能培训,通过家政知识讲座、基本实操培训等课程,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社区群众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

  (三)促进就业。吸纳辖区内有从业意愿的人员,通过“培训+就业”的模式,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四)调解维权。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七、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遴选单位的单位情况简介、主要从业人员配备情况、项目工作方案、站点选址说明、场地规划图及设备设施购置计划。

  (三)家政服务员工档案(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任职岗位、体检记录、职业能力水平、培训经历等信息),提供员工劳动合同或协议、参保证明。

  (四)有家政类社区活动经验的单位请提供相关案例材料1-2个(江门市内市外均可);自有媒体宣传渠道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的提供相应链接和图片。

  (五)其他反映申报单位业绩、社会影响力等佐证材料。

  注: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编制申报材料目录,用文件盒或文件密封装,电子版发至邮箱jhqrsjjycjyrcfwg@jiangmen.gov.cn。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八、遴选程序

  (一)接收申报材料

  意向申报单位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2),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到江海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材料不齐或有疑问的,可要求在期限时间内补正,材料不齐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二)组织评审

  江海区人社局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验、资格审查、现场核实,根据《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站遴选单位综合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工作,择优选定示范站建设运营单位。

  (三)公布评议结果

  入选单位在江海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单位,并于1个月内完成站点建设。

  九、申报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一)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地点:江门市江海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5);

  意向单位可与主办单位江海区人社局沟通详细项目需求,以便制定更为适宜的服务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3821912)。

  附件:1.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范围(参考)

  2. 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认定申请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范围(参考).docx 附件2:江海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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