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江门市江润达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少光申请的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柒级的鉴定意见。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编号:〔2023〕4028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也可以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