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我局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第一批)进行了审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第一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3月17日—3月23日)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彭玉莲 电话:3820961。
附件:2023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第一批)名单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