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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工伤预防培训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12-12 17:1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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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5号)的精神,为推动江海区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拟通过采购服务对我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机械伤害事故预防、职业病预防、事故现场自我防护、特种作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与培训,从而控制和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二、服务内容

  (一)宣传方面

  举办一场大型的江海区工伤预防培训启动会。在区内举办一场覆盖江海区内各主要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启动会。活动目的:提高企业及职工对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认识,营造企业及职工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的氛围,为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群众基础。活动形式:选定一家能容纳100人的左右会场,部署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服务实施机构做试点工作具体介绍,进行工伤预防政策宣讲、派发工伤预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开展工伤预防体验等。

  (二)培训方面

  对江海区15家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培训对象为江海区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计划培训1500人次员工,服务实施机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制具有针对性、符合企业需求的个性化课程,并组织安全管理骨干、生产一线班组长和施工一线工人开展现场互动与持续改善式工伤预防培训。要求如下:

  1.应深入企业进行工作环境现场风险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需涵盖改善建议和措施,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针对性较强的互动式培训1-2次。

  2.负责对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组织工伤预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编制培训课件(培训课件需在培训前提交采购人工伤保险业务部门),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预防安全生产及工伤事故、防治职业病等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一线工人等进行全方位的工伤预防培训。

  3.负责确定工伤预防培训场地,负责和受培训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务必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4.开展培训须对培训过程现场摄像及拍照,须定期将培训过程以文档记录形式(附视频、照片)反馈给采购人。

  5.采购人对服务实施机构开展“项目”的实施不定期抽查,项目完成后,服务实施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完成报告及相关资料。采购人自行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三、项目服务有效期和金额:

  本服务有效期为6个月预算金额为最高人民币15万元(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费、场地、设备、利润、税金、风险等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应在企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能组织发动江海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项目参加培训,具有良好的信誉。

  3.响应人应当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项目要求:

  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收到服务实施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40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中10万支付给服务实施机构;

  (2)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服务内容且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并在收到服务实施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40日内,将余下款项支付给服务实施机构。

  服务实施机构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3.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分项目/权重

评审因素

评审指标

资格条件(20分)

有效的登记(注册)等

能够提供有效登记(注册)10分,在企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具有发动和组织江海区企业参加培训能力的加10分。

技术评分(40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30分)

考查、对比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培训目标针对性、目标与内容适切性、培训体系系统性等)、创新性(培训理念、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等)、合理性(方案合理可行、技术保障等);是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合理且针对性强的组织实施方案: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科学、创新、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0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0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5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较差的,得10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10分)

响应人拟投入团队成员具有安全管理师、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报价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

注:单个成员同时具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只计算一个证书的得分,不重复得分。

商务评分(30分)

经营业绩(15分)

响应人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同类培训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其他或没有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

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时间、结果报告等,否则不得分。

规章管理制度(6分)

考查、对比响应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详细、合理:

规章管理制度详细、合理的,得6分;

规章管理制度较详细、合理的,得4分;

规章管理制度简略、扼要的,得3分;

规章管理制度粗略、不详细的,得2分;

没有规章管理制度的,得0分。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9分)

考查、对比响应人的资信情况是否良好与是否具有好的履约能力: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好的,得9分;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较好的,得6分;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一般的,得3分;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较差的,得1分。

价格评分(10分)

价格评分=(基准价/报价)*10(取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分基准价)

  六、成果要求

  1.完成服务内容中的各项工作。

  2.100%完成15家企业1500人次员工工伤预防培训

  服务(包括工作环境巡查、参与式培训和回访),企业满意率达85%以上。

  3.100%完成参训企业的《现场工伤危险因素评估报告》。

  4.形成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

  七、报价需提交资料

  1.书面报价表。

  2.有效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职称证书等)

  4.本项目运营方案。

  5.以往类似项目案例、规章管理制度。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1.报价及递交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5室(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3.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采购单位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0-3818297。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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