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公示

2022年江海区职业技能公益培训班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7-14 10:2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农村电商技能公益培训、粤菜师傅公益技能培训、南粤家政公益技能培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农村电商技能公益培训班

  为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培育一支农村实用的电商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班。

  (一)采购评审方式:综合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

  (二)项目价格:本次培训人数为30人,600元/人,按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数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1.在江门市注册的职业培训学校、技工院校或社工机构;2.具有电子商务师(中级)的培训资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负责安排师资,准备培训所需大纲资料和设备,并实施培训。由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发动报名,提供培训名单。培训课程大纲应参照电子商务师(中级)的职业技能标准。承办机构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培训方案、签到表、培训照片及信息稿等资料。

  (五)服务期限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粤菜师傅公益技能培训班

  为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培育一支掌握侨乡菜品烹调技艺的技能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开展粤菜师傅技能培训班。

  (一)采购评审方式:综合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

  (二)项目价格:本次培训按800元/人成本计算,含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所有费用,其中区人社局按500元/人价格委托培训承办机构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剩下300元由承办机构向参训学员收取。本次计划培训90-95人次。

  (三)供应商资格:1.在江门市注册的职业培训学校、技工院校或社工机构;2.具有广式点心制作项目的培训和考核资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培训工种是广式点心制作。供应商负责安排师资,准备培训所需大纲资料和设备,并实施培训。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发动报名工作。培训课程大纲应参照广式点心制作项目的考核标准。培训承办机构应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培训方案、培训大纲、签到表、培训照片及信息稿等资料打包报送至区人社局。供应商应于培训完成后组织学员参加技能鉴定考试。

  供应商须保证参加培训的人员大于90人以上。无法独立完成培训招生工作的,允许承办机构与本区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协商完成。最终参训学员不足90人以上的,按“实际培训人数×500元/人×80%”的经费计算方式与承办机构结算培训费用。

  (五)服务期限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三、南粤家政公益技能培训班

  (一)采购评审方式:综合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

  (二)项目价格:本次培训人数为25-30人,最高限价15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1.在江门市注册的职业培训学校、技工院校、社工机构或家政企业;2.具有居家养老照护课程标准培训资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培训工种是居家养老照护。供应商负责安排师资,准备培训所需大纲资料和设备,并实施培训。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发动报名工作。培训时长及课程大纲应符合居家养老照护的职业标准。培训承办机构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培训方案、签到表、培训照片及信息稿等资料。

  (五)服务期限

  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每个供应商可就以上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报价及承办,所报价格应包含场地租金、培训器材损耗、师资、教学资源等所有费用。有要求组织技能鉴定的,报价应包含鉴定相关费用。

  (二)付款方式

  培训结束一个月内,供应商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培训台账名册、教学大纲、签到表、培训照片等相关资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将培训款项划拨至供应商提供的账户。

  如发现培训资料不实、培训进度无故严重拖延、不配合开展培训工作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视情形扣发一半以上的应付经费。

  (三)其它特别说明

  1.如因疫情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培训延期举办或取消的,双方应及时做好沟通,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项目服务在履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变化需对本公告所列服务进行调整,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并结算费用。

  3.项目服务在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的场地、消防及应急疏散所需的场地及保障其安全性,以及保障场馆内消防、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五、报价方式、成交结果公告等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月21日17:30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2室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3821912,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报价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报价表、对照评分表提供的辅证相关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加盖公章,统一装订一式两份,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由采购方按报价单位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评选和比较,经综合评选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六、未尽之处,由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表

             2.项目报价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项目综合评选评分表.docx 附件2:项目报价表.docx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