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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给江海区参保人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区社保局   更新时间:2022-03-17 17:2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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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我区社保服务事项倡导“不见面”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倡“不见面”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可通过电话提前咨询相关业务办理事项,并尽量选择“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二、“网上办”、“邮寄办”事项:

  1.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养老资格认证”专区快捷办理,全年可办,每间隔12个月办理一次即可。

  2.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失业保障”专区申领,失业待遇发放银行信息变更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专区申办。

  3.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收入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社保-社保凭证”专区申领。

  4.查询个人、单位社保缴费情况或打印相关缴费证明的、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http://wssb.jiangmen.cn/)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下载“掌上12333”APP办理。

  5. 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电话、“粤省事”小程序“医保-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专区办理。

  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待遇申领等业务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专区办理。

  7.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参保及领取待遇情况协查,可以通过邮寄协查函的方式到我局办理,邮寄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待遇股,邮编:529000。

  三、现场办理事项须知

  (一)亮码测温、佩戴口罩。

  如果您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经检测体温<37.3℃、健康码为绿码且正确佩戴口罩的人员方可进入服务大厅。

  江门市外来(返)江人员人员必须凭粤康码绿码、行程卡、抵达江门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测温后进入服务大厅。

  (二)听从指挥、快办快结。

  进入大厅后,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到办事窗口办理业务。如该窗口正在为其他群众办理业务,请您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隔位就座等候,尽量减少人员接触.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减少逗留时间。

  四、咨询电话

  区社保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750-3818194

  社保险关系业务咨询电话:0750-3818722

  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咨询电话:0750-3814502

  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咨询电话:0750-381469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维护良好的大厅办事秩序,如有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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