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二期运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 更新时间:2021-02-09 16:59 浏览数:-
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简称“双创园”)二期位于江海区高新创智城内,为7#楼建筑,是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由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营管理的双创园区,占地面积1.18万平方米,建有80个标准化独立办公室,开放办公区域83个,1个成果展示厅,可容纳团队人员700人。
“双创园”是省、市、区共建的双创项目,目标打造成为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载体。为更好地开展“双创园”二期运营工作,做好创业团队的入孵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购买运营服务:
一、项目名称
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周期:一年(2021年3月-2022年3月)。
三、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双创园”二期园区日常管理。
1.负责日常的交流考察、参观接待具体事务。
2.参照“双创园”一期设计风格,完善内部门牌、入驻项目门牌信息制作、外观标识。
3.对室内公共区域进行必要装饰改造,如:为大楼配备与风格相匹配的窗帘、制作基地一系列文化标识、创新创业饰品、适时更新展厅展示内容、宣传展示角、绿化等用于提升园区环境措施。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必要的内部装饰,营造节日气氛。
4.按照结合引进项目的规模及需求,指导入驻团队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经采购方同意后,对房间格局进行改造。
5.入驻团队的日常管理、考勤、数据统计、公共功能室安排等工作。
6、协助采购方完善“双创园”内部管理办法。
(二)项目引进
从境内外研究生创业团队(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港澳青年、海外归国华侨青年、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铜奖(三等奖)以上及其他优秀人才初创项目中择优评审优秀创业项目,全年进驻项目团队不少于30家,中标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的进驻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入孵项目的专家评审会,拟入驻项目需报采购方审核同意方可进驻。中标供应方应确保项目终期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当期入驻创业实体中,港澳青年创业实体(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港澳居民)占比不少于30%。
(三)创业孵化服务
1.提供基础创业服务。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提供包含工商代办在内的相关证照办理、银行公户、公章刻印等服务(注:所产生的行政收费由入驻企业承担)。协助、指导入驻创业项目办理人才招聘、财务记账、知识产权申请、法律事务等业务。
2.规范“双创园”管理。依据实际运营情况,建立入驻孵化项目基础管理台账,及时跟踪并反馈入孵企业的经营活动,按规定做好在孵企业运营绩效考核工作,出具考核报告。每月5日前向采购方提交上月运营情况汇报,每半年提交运营情况总结及入驻企业情况统计报表。
3.开展创业交流及培训。引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定期从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和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中聘任创业导师并开展导师创业指导活动。设立创业导师咨询室,做好创业导师日常咨询服务工作,全年创业导师到咨询室指导创业次数不少于10次。每半年举办不少于1场创业论坛、产业研讨会或主题分享会。组织在孵企业参加各类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等活动不少于2场。每年举办各类创业交流讲座、论坛、培训及各类创业创新活动不少于4场。组织投融资项目对接会不少于2场。每年参加以上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4.宣传与媒体推广。加强宣传推广,建立“双创园”统一的标识体系,在一系列物品上印制“双创园”独有标识,通过媒介加大对“双创园”的宣传推广以及江门、江海区营商环境,就业创业、人才等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加强“双创园”信息化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媒体、网站等开展宣传推广20篇(次)以上;编印“双创园”宣传小册子不少于2000份,用于宣传推广的纪念品、奖品一批。
5.融资对接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融资需求调查,为每个有融资需求的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不少于2次的个性化融资对接服务。
(四)后期保障服务
1.“双创园”内部设备设施的保管、维护、维修费用开支由中标供应方与物业方按约定负责。入驻企业办公室自有办公设施维修费用、水电网络费用由所在企业自理。
2.维持“双创园”公共秩序。包括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后期服务的管理,需协调物业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入驻项目按时缴交入驻保证金。签订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做好大型活动、交流考察活动等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定期检修大楼的水、电、通讯网络设施以及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3.做好“双创园”环境的保洁美化工作。做好楼道、走廊、自用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开展对公共区域的美化工程,租摆、养护室内外绿化植物,做好节假日环境布置工作。所产生的租用购买植物费用、清洁工具、清洁用品、“四害”消杀、白蚁防治、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中标供应方承担。
(五)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供应方需配备4名或以上专职创业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孵化基地、创业投资、创业培训教育等行业创业服务从业经验,并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参加投标时在投标人名下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承诺函)
2.工作人员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供应方正式入驻“双创园”运营时,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采购方备案。
3.中标供应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人员配备到位,人员名单、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联系电话等资料同时报采购方备案。中标供应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系人及技术负责人,如需更换的,必须书面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更换;如中标供应方未书面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供应方人签订的合同,并由中标供应方赔偿采购方实际损失。中标供应方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其他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的,须书面经采购方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否则按中标供应方违约处理。
四、评标方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采购方根据供应方提交的运营管理方案及相关资质、经验材料,团队人员资料及报价等材料,对照评审项目及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供应方。
在确保完成本方案所要求全部内容的基础上,供应方可在运营管理方案自主设定绩效目标(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采购方案提出的绩效目标),出价相同的,以供应方所设定的绩效标准以及其服务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建设、掌握企业资源、设备设施、经营服务资质、过往工作经验等条件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供应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本区注册或在本区设立服务点的供应方。
(二)评标小组:采购方自行组建评标小组,由分管领导及4名业务工作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任组长。
(三)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对投标供应方进行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投标:
(1)投标文件不完整性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文件澄清:评标小组可以在不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内容进行纠正或说明。但纠正不会影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评审项目及指标:详见附件。
五、终期考核标准及方式
1.完成本方案“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根据约定的服务内容开展考核评审工作。
2.上述绩效评估标准为基本要求,供应方可自主设定更高绩效评价标准,采购方将按照供应方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3.本项目考核由采购方组成考核小组通过资料汇报及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考核,由供应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给采购方核查,双方确认后形成考核结果。
六、资金预算及支付
(一)资金预算。本购买服务项目基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98万元。经费包含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二)资金支付。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支付首期款项(中标金额80%),项目完成经终期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尾款(中标金额20%)。考核不合格的,剩余尾款不予支付,并视项目完成及投入情况,追回已支付款项。
七、承接主体条件
(1)供应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
(3)供应方应证明其具有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经验,供应商相关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企业创业、科技信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孵化器开发和建设等其中之一(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服务方案、团队人员构成、企业相关资质及经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供应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经营服务资质、运营服务方案、供应商情况简介、团队人员构成、服务队伍建设情况、近3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具体资质及经验证明材料、服务网络建设、服务资源及设备设施证明材料等)。
(三)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技能证书及资质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订成一册连同响应文件一起封装。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地址:江海区东海路338号,联系人:赵文敏,联系电话:3898810)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4日止。
附:“双创园”二期第三方运营服务评审指标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
“双创园”二期第三方运营服务评审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