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经专家组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江门市江海区春秋教育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学校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春秋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法定代表人:苏卓勋;
申请办学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4号火炬大厦704;
开设的培训专业和层次:电工 (初级);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5天(2019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三、其他
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联系电话:3898820)反映。如无异议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