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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扶贫工作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江门市江海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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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委办〔2021〕11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江委办〔2021〕12号)精神,经区委同意,现就调整我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二、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区乡村振兴局,仍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加挂牌子,主要负责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开展东西部协作等有关工作。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  

江门市江海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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