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编发〔2021〕1号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江海农水〔202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内设机构
同意增加1个内设机构,原河长制工作股(水利建设股)分设为河长制工作股、水利建设股。
调整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乡村发展股、农业执法股(农业产业股)、河长制工作股、水利建设股、水利管理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有关股室职责明确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股。承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万里碧道、区域内重点文流综合治理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草拟全区河长凯湖长制重要政策、制度、工作指引。组织主要河流“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河湖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河湖管理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整编工作。协调开展区级河长巡河、调研督导、问题跟进等工作及全区河长巡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述职工作。
(二)水利建设股。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江河湖沟流域综合规划、水利专业专项规划。组织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负资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程验收,组织负责江海堤置、水库、水闸、引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库、提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负责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负责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二、人员编制
同意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用于加强河长制及水利建设管理等工作。
调整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核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区委农办、区扶贫办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区委农办、区扶贫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6名。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