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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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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编发〔2019〕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区委编委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江门市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江门市江海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江门市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加挂“江门市江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正股级。

  一、职责调整

  根据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不再委托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承担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相关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承担。

  二、主要任务

  负责全区动物疫病(含水生动物)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提供畜禽养殖技术推广、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参与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指导和协助工作;负责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管理,协助开展动物防疫情况巡查;承担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兽医实验室、菌种保存场所生物安全的调查;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按原供给渠道拨付。

  四、其他事项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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