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
文章来源: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数:-
江海编发 [2019] 33号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报送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函》(江海农水函〔2019〕52号)收悉。经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批复如下:
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中心,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加挂“江门市江海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江门市江海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江海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江门市江海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农业、畜牧、水产等方面进行技术引进、开发和优良新品和的推广工作;负责开展农业、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生产示范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调整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
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属下江门市江海区南冲水闸工程管理所调整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加柱"江门市江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牌子。主要任务:负责南冲水闸和南冲电排站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作为区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区一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统一管理调度工作,指导各街道水利所开展相关业务,根据当地工农业生产需要科学进行水调度,承担辖区内防洪、挡潮、排涝、饮水灌溉等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其他机构编制设置事宜维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上述单位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