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3〕148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海财基〔2024〕7号),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我区的资金预算为6万元。
我区的绩效目标为: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
(2)质量指标:截至2025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为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截至2024年底投资完成比例≥80%、截至2025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2.效益指标
(1)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3.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87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3〕148号),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我区的资金预算为6万元,资金支出类别为:白蚁防治6万元。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12月21日,《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3〕148号)已将资金和绩效目标下达至我区。2024年1月18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海财基〔2024〕7号)将资金和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分解。各资金支出方向的下达金额见下表。
表1 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下达统计表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3〕148号)绩效目标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
(三)实施项目情况
2024年度,我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为1宗,为2024年江海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下达2024年度中央资金6万,项目于2024年06月17日完工,2024年07月05日完成验收。
(四)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省财政厅于2023年12月6日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87号)下达我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6万元。
市财政局于2023年12月21日以《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3〕148号)下达我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6万元。
区财政局于2024年1月18日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江海财基〔2024〕7号)将我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6万元下达我局。区财政局于2024年06月21日划拨《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合同款第一期服务费用3万元,于2024年07月11日划拨《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合同款第二期服务费用3万元,我区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6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无其他渠道资金来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号)、《广东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18〕312号)、《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水财务函〔2025〕71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我区本级对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6万元开展了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方式
我区严格按照上级水利和财政部门有关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开展自评自查,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编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完成相关表格填报。
(三)经验做法
一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明确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二是根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模板,收集和梳理相关材料,对其分类和编号,形成绩效自评佐证材料;三是结合我区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的工作情况,根据相关材料形成本次绩效自评报告。
(四)问题和建议
无。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总体评价结论
我区2024年度绩效自评总得分100分,其中白蚁防治绩效自评100分。
一是项目执行达到目标。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江海区辖区内江门水道左岸堤、礼乐河东岸和西岸堤共31.5公里堤防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普查并进行药物灭杀,第三方服务单位能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对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下达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制定了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台账表,确保资金使用不超批复预算范围,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经自查未发现资金使用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项目实施成效显著。本次实施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项目,对江门水道左岸堤、礼乐河东岸和西岸堤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白蚁活动痕迹,对排查出的114巢红火蚁和6处鼠洞,开展施药诱杀。通过灭杀相关害堤动物,有效巩固堤防主体结构,确保堤防发挥防洪作用,保障防汛安全。
(二)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度批复预算投资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截至2025年6月底,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6万元,到位率100.00%;市县财政资金到位0万元,到位率0.00%。
表2 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市县财政到位资金/市县财政资金预算数
填表说明:(1)=(2)+(3)+(4)+其他资金;(5)=(2)+(3)+(4);(6)=(2)+(3)/(2)+(3);(7)=(4)/(4)。
2.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度批复预算投资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完成投资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00%。
截至2025年6月底,共完成投资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00%。
表3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3.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底,共支付中央资金6万元,支付率100.00%。
表4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支付情况表
4.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我区资金6万元,在相关检查中无违纪违规问题。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一是建立了2024年中央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台账表,对资金下达文件名称、下达金额、使用项目、支出金额和结余金额等情况做好登记,规范管理。二是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三是做好项目建设和管护,通过“排查、施药、复查”三个工作阶段开展项目,第一阶段对堤防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红火蚁穴、鼠洞、疑似白蚁活动痕迹进行拍照登记形成清单,同时对红火蚁穴施药消杀;第二阶段开展埋设白蚁诱杀片及投放鼠药;第三阶段进行跟踪复查鉴定白蚁危害情况,通过复查鉴定未发现白蚁、鼠害等活动痕迹,项目完成闭环管理。
2.绩效管理
一是做好县级绩效目标分解,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14日以《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向我局下达了绩效目标,详情见本报告“一、年度绩效管理总体情况(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二是按时做好绩效自评和材料报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区已按时在“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系统”完成绩效自评填报工作,并提交自评佐证材料。三是做好项目“四制”建立和执行,我区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执行符合“四制”相关规定,经自查未发现违反“四制”问题。
(四)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1)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区水利发展资金数量指标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
截至2025年6月底,数量指标完成情况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达到年度目标值。
(2)白蚁防治
2024年度,我区水利发展资金白蚁防治方向的数量指标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
截至2025年6月底,白蚁防治方向的数量指标完成情况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31.5公里。
2.项目质量指标
根据项目完工验收资料显示,截至2025年6月底,项目初步验收率为100.00%,验收合格率为100.00%,项目未发现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2024年度,我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数为1个,截至2025年6月底,项目开工1个、完工1个、验收1个、验收合格1个,完工率100.00%、验收率100.00%。
表5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4.项目成本指标
2024年度,我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数为1个,未发现存在实际执行中超出概算情况。
(五)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情况
(1)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截至2025年6月底,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2.白蚁防治
(1)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2024年江海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已建工程良性运行。江海区辖区内江门水道左岸堤、礼乐河东岸和西岸堤共31.5公里堤防安全运行,有效发挥防洪作用。
(六)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向受益群众发放了满意度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10份,平均满意度为:100%,能达到年度目标值(受益群众满意度≥90%)。
表6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3.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白蚁防治绩效自评表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3: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白蚁防治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