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解:《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
一、《办法》的背景说明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农农〔2020〕269号),结合江海区实际,制定《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
二、制定本《办法》的政策依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农农〔2020〕269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十条。第一条是制定本《办法》的背景、涉及对象;第二条是原则方式;第三条是责任部门;第四条是申请认定家庭农场的符合四项条件;第五条是家庭农场评选认定的四项条件;第六条是申报家庭农场需提交的材料;第七条是监测的方式;第八条是取消称号情形;第九条是扶持政策;第十条是明确该《办法》有效期为5年。第十一条是《办法》由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