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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10-1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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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2026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参与遴选。

  一、培育任务

  培训主题为乡村产业班—淡水鱼养殖+数字化鱼病防控,培训任务51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育任务。实施过程及资金用途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培训资金

  培训资金17.71万元。

  三、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且承诺不将培训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五)入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入库名单;

  (六)培育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遴选程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按照《江海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规任务项目培育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附件1),在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信息,对参与遴选的培育机构提交的遴选文件进行评审,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若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培育机构作为遴选中标候选人。

  五、报名材料要求

  (一)培育机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培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按照资格要求以及响应《2026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所涉及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书(附件2);

  (五)本项目采取密封投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培育机构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请于2026年10月22日17:00前递交申报文件(以实际收到申报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申报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江海农科楼;联系人:崔小姐;联系电话:0750-3630228。


  附件:1.2026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

                 2.申报书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2026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docx

  附件2.申报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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