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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关于公开遴选江海区2026年智慧农场建设单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3-1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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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江海区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根据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026年智慧农场建设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数量

  建设1个淡水养殖产业智慧农场。

  二、建设主体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等单位。

  三、建设时间

  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

  四、补助资金

  智慧农场建设主体补助标准为19.5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支付。

  五、申报条件

  (一)具备强烈的技术应用意愿、开放的合作意识与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在江海辖区范围内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明确的产权或经营权,以及规范化的管理能力。

  (三)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当地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动潜力与产业链资源组织能力。

  (四)能够保障智慧农场持续运行所需的专项资金与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完成规范化的数据采集、技术应用、示范展示及省级平台数据对接等任务。

  六、建设任务

  依据《广东省智慧农场建设指引(试行)》和《广东省智慧农场设施设备建议清单与数据采集规范》,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数据化基础与监测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和监控设备,重点配置水体环境监测、动物行为视觉监测、精准饲喂设备等。统一规范采集数据。智慧农场须严格执行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标准,利用信息系统规范获取生产操作、环境变化、投入产出等关键生产数据,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智能装备应用与精准作业升级。通过集成应用智能作业与精准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测与调控,提升作业精准度、管理标准化与资源利用效率。

  (三)根据《关于发布2026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重大引领性技术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84号)要求,智慧农场建设主体需至少进行1个主导品种或1个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智慧农场建设相关培训。

  七、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3月17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择优选取: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相关股室对申报主体资质与基础条件、既有基础与项目经验、管理协作与带动能力、持续运营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主体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名单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智慧农场建设主体,并签订服务协议。

  八、申报资料

  江海区2026年智慧农场申报表、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并加盖公章于3月18日前交到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执法股,逾期不予受理,材料word版同步发送邮箱。(联系人:崔东清,联系电话:3630228,邮箱:187003482@qq.com)。


  附件:1.江海区2026年智慧农场申报表

                 2.智慧农场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

                 3.江海区2026年智慧农场遴选标准

                 4.广东省智慧农场建设指引(试行)

                 5.广东省智慧农场设施设备建议清单与数据采集规范

                 6.关于发布2026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重大引领性技术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
       1184号)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3月11日    




  关于公开遴选江海区2026年智慧农场建设单位的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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