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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关于组织开展江海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9-30    浏览数: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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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构建江海区高素质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海农水〔2024〕95号)精神及农民培育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面向全区招收50名高素质农民学员(其中粮油稳产保供方面培训人数不少于40%),培养有较高综合素质、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能力等综合能力,能够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经营者。激发农村青年创造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培育内容和形式

  培训课程分三个模块实施:第一模块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知识,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科学素养、乡村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内容,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进农民课堂活动。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围绕粮食作物、蔬菜、水产、水果等产业设置鲜明的培训主题,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技术、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等内容,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组织学员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学习;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三个模块培训时间合计为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培训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9日,培训地点为广东潮州、汕头,具体行程见附件2。

  四、培训学员遴选条件

  年满16周岁,包括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从业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退役军人、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等,每位学员同一年度只能参加 1次培育(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不计入)。

  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需填写《江海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请表》(附件1)并贴照片,请于10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股。

  五、其他

  1、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行全免。参训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2、请各街道办积极遴选的培育对象,同时安排1名负责人作为领队,带队参加培训。

  3、不参加此次培训的对象将不能被认定为高素质农民,各街道办需从辖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中选拔补充为培育对象,并组织其参加培训。


  附件:1. 江海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请表

               2. 江海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行程表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崔小姐;联系电话:3630228)


  

  

  附件1:江海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请表.doc

  附件2:江海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课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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