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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关于开展江海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0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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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海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和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布局,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向公开遴选1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条件好、对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地,改善其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把基地建成我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平台,建成乡土专家、农技员、广大农民等参观学习培训的现场。

  二、资金补助标准

  示范基地建设补助标准5万元。

  三、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标牌制作等。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工商登记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或科研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

  2.具备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3.申报单位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转账核算、专人管理、设立专项资金的收支明细账。

  4.近3年内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安全生产事故。

  5.示范基地应有主导生产品种。

  6.示范基地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粤字号”认证的组织机构或江门市级或以上认定的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员工拥有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专家、乡村工匠等认定的主体优先考虑。

  五、建设任务

  建设1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

  六、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七、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签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公示。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研究讨论后,将确定名单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附件:江海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崔东清;联系电话:3630228)




  附件:江海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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