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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1-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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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号)、《江门市控烟干预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干部职工健康质量为标准,积极推进控制吸烟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拒绝、控制吸烟,促进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实抓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相关工作,我局成立了无烟当党政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永光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月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健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小慧党组成员、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谭泽桐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股、所、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资料收集。

  三、工作目标

  1.各部门办公室、各会议室、等候室、楼道、楼梯、大厅、厕所等为单位禁烟区。

  2.禁烟场所内吸烟现象得到劝导、告诫、禁止和相应处罚。

  3.全单位形成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热潮,戒烟人群明显增多。

  四、控烟标准

  1.各部门有专人负责禁烟、控烟提示和监督;

  2.干部职工不得在单位禁烟区吸烟,在外执行公务或者创文创卫义工时不得吸烟;

  3.办公室内必须张贴禁烟标识,室内不能有烟蒂、烟具出现;4.部门负责人要掌握本部门职工吸烟情况,实时进行禁烟劝

  导和提示;

  5.干部职工不得无故不参加禁烟、控烟知识培训;

  6.干部职工要对外来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和提醒等。

  五、实施步骤

  控烟工作分为4个阶段:

  (一)活动准备阶段

  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单位控烟领导小组,设立禁烟、控烟监督员队伍,对内部和外来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巡查、劝阻。

  (二)建章立制阶段

  组织召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会议,营造浓厚的禁烟、控烟监督活动。

  (三)控制实施阶段

  在各禁烟场所张贴禁烟标志,禁烟、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全面开展控烟监督活动。

  (四)自查整改阶段

  按照《广东省无烟单位评分标准自查情况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总结申报阶段

  对我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自评合格后向区政府创建办申请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深刻认识到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是维护干部职工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既要做禁烟、控烟的提倡者,更要做禁烟、控烟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

  (二)建章立制,长效管控。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禁烟、控烟的规章制度,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在公用经费里安排控烟经费资金,做好设施和宣传经费保障。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宣传动员,认真开展禁烟宣传,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禁烟、控烟的积极性,认识吸烟的危害性及禁烟、控烟的重要性,主动配合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责任明确,常态监督。明确专人,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化,具体由肖江雨、李仕荣、区双美分别任禁烟、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负责机关内部控烟的巡查和监督工作。巡查监督中发现有吸烟行为的要立即进行劝阻,办公区有烟头或烟具的要现场督促整改,对不服从劝阻和不及时整改的,进行全局通报;对执行较好的个人和部门进行全局表扬通报,确保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有效推进。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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