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2年10次传达学习中央一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再学习再部署,确保领悟全面深刻,制定相关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到人,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系列活动。完成整治中东村待建地块有乱搭乱建、完成东宁村宣传栏并制定维修、完成18户农村户厕改造,2022年全区河流已实现河长巡河全覆盖。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力,2022年底,累计培育省市级龙头企业6家,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2家。四是乡村振兴步伐加速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江海区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连续4年全市第一,连续4次代表江门市接受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助力江门市获评“优秀”等次。在江门市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中排名全市第一。
二、针对“资金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项目跟踪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加快工程项目结算,其中礼乐街道威东村农业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区农业科普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南冲水闸闸室外墙修缮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已完成结算送审。二是对项目流程管理问题,工作人员责任心问题,举一反三,组织水利建设股、农业执法股、南冲水闸、农业公司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谈心谈话,强化责任担当,学习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共同提升工程管理能力。三是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力度不足,已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签订补充协议,完善项目内容。
三、针对“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开展采购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的培训,深入学习采购管理办法、报销管理,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代建单位项目流程规范的指导和管理,要求代建单位规范化组织实施项目,确保后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对32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补充完善,将审批事项列入单位高廉政风险点。
四、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区农水局牵头拟定《江海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关单位职责分工》,推动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按照《江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分别在2022年11月2023年2月,区“三资”办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审计局,到各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查找存在问题。三是分别在2022年12月2023年3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农村集体资产监督与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政策内容,提高“三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五、针对“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江门高新”等公众号推送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相关资讯,向村(居)干部和村民群众推广普及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功能;同时运用街道、村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提高村(居)干部和村民群众对网上交易系统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二是2022年11月,区农水局两次召集各街道分管领导及“三资 ”办负责同志召开“三资”管理工作会议,重点督促指导各街道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占比达57.06%。三是督促各街道进一步完善第三方代理记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开展代理记账,对于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 3861181 ;邮政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政编号 529040 ;电子邮箱 jhnyncslj@163.com 。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