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登记行政许可公示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江海区广农园林资材部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行政许可申请,经对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实地核查,其申请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登记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10-9起至2022-10-13止共5天。
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传真资料等方式向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如实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如异议,将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附表:
投诉举报电话: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0750-3861859。
单位地址:江海区江南街道富民路15号建设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