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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2021年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总结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2-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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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梳理,2021年至今,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55条。主要涵盖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农资金管理、农业科技推广、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河长制党务知识等业务范畴。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行为。我局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梁永光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对局党组负责;陈健文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实施。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目的,加深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

  (二)规范建设,提高质量。在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结合电子政务工作,完善了《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同时,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两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三)加强监督,确保落实。一是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信息录入。二是编制《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信息内容分类、公开方式以及监督方式。三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及公开行为。突出以政策指导、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局制定出台的重要决定等内容进行公开,避免无关信息、非工作性信息的公开。四是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透明有效。

  三、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部分当天应该公开的信息拖延至第二天公开;二是公开的事项不够彻底,个别信息只公开了前期的进展情况,中后期的处理结果并未公布,致使群众因了解的信息不齐全而产生误解;三是部分公开的信息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或没有及时上报办公室存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工作信息,对原有的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充实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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