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规定(暂行)的通知》(江高办〔2018〕44号)的要求,对照省下达《江海区2021年度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任务目标清单》,形成了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0〕143号),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1,098万元。
二、资金分配意见
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计划安排4个项目,合计1,098万元。其中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28.3535万元、外海街道496万元、礼乐街道373.6465万元。划拨到村委会的资金分两批划拨,第一批按照意向安排资金60%下达,第二批视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由街道统筹后划拨。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分配项目如下:
1.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含“三线”整治经费)496万元;
2.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及农村污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含“三线”整治经费)373.6465万元;
3.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村庄清洁及美化绿化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20万元;
4.江门市江新联围加固工程(江海区段)208.3535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