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江门市《关于做好近期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退出标准的精准扶贫贫困户要及时做好相对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工作。具体标准: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劳动力的农村相对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8905元),城镇相对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4832元,符合条件的无劳动力贫困户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
我区按照村级评议公示、街道复核、区级抽查审定,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35户455人(名单附后)脱贫退出,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750-3861610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情况表
江门市江海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