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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通告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1-2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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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防范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各街道办、局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业生产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力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春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农业(渔业)生产活动频繁,低温等极端气候变化大,极易引发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各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分析本地区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紧盯薄弱环节,加大农业(渔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有效安全措施,抓好农业(渔业)安全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一)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管检查,重点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严处酒后驾驶、非法载人、假牌假证、脱检脱保、超限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春运期间农村道路巡查,及时查纠安全隐患。提醒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加强车况检查,控制车速,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严禁载人。

  (二)积极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抓好相关领域农业安全生产、消防安保等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安全措施。一是加强对江新肉联厂等农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治理设施农业、畜禽棚舍、办公服务场所,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现象,防止发生触电、火灾事故。二是在种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三是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消防设施的配备、粉尘涉爆场所的设置、除尘系统的设置、粉尘清扫和除尘系统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药安全经营和使用监管。加强农药经营和蔬菜种植户农药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药经营溯源情况、农药仓库和农药田间的使用情况。督促、指导从业人员依法自觉遵守农药经营使用等有关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三)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船东的主体责任,加强渔船动态监控,加大码头的渔船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安全应对措施通知到街道、每一艘渔船,提醒督促渔船加强AIS船载终端等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督促渔船船员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严禁渔港渔船停泊区域明火作业。春节期间靠泊渔船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信息和事故报告制度,保持信息和通讯畅通。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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